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专业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分流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各系负责人、教学秘书、2022级学生辅导员任组员。分流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专业分流工作。

二、分流原则

1.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专业及专业方向布局、教学资源状况、社会人才需求等统筹确定各专业方向分流人数。

2.个人意愿原则。学院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意向,在征求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学业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3.平行志愿原则。对所有填报志愿的学生根据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分流,即按照学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满足其专业选择志愿。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及时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专业分流结果等,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和结果公正。

三、分流专业方向及人数

1.分流专业方向:交通工程专业的城市交通、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等3个方向,交通运输专业的铁路运输方向,智慧交通专业的智慧基础设施和智慧交通管理等2个方向。

2.分流专业方向人数见表1。

表1  分流专业方向人数

专业名称

方向名称

人数

交通工程

城市交通

30

公路交通

30

轨道交通

70

交通运输

铁路运输

140

智慧交通

智慧基础设施

30

智慧交通管理

30

 

四、分流时间安排

1.4月4日,学院制定《交通运输学院关于2022级交通运输类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包括参与专业分流原则、专业分流的方向等,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2.4月4日,公布2022级学生第一学期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所有应修读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3.4月7日,各系指派专人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交通工程专业相关方向咨询王云泽副主任(17733832867),交通运输专业相关方向咨询于雪涛主任(18332007946),智慧交通专业相关方向咨询黄守刚主任(13931878348)。

4.4月9日,学生通过问卷星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每名同学限报三个志愿(多次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结果为准),具体链接在4月7日告知。

5.4月11日,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统计,由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并确定分流结果。

6.4月11日,公示分流结果,并解答学生疑惑。

7.4月14日,向教务处上报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学生成绩的认定

1.成绩是指学生已修读的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1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存档成绩为准,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加权平均成绩取两位小数。

2.若学生某门课程没有成绩,又无法给正当理由时,该成绩以“0”分计。

3.补考所取得的超过60分的成绩以60分计算。

4.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按其原专业的学习成绩计算。

六、其他事宜

1.若学生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无法满足,由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方向实际人数确定其分流结果。

2.若出现某一专业方向人数少于20人,由分流工作小组决定该专业方向是否停开,若停开,则选择该专业方向的学生将顺序满足其其他志愿,无法满足时由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分流结果。

3.对学校认定的少数民族班学生,分流前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按有关政策执行,在专业分流时不受成绩排名限制,优先满足其第一志愿。

4.留降级学生已参加分流的按原所学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5.其他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