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2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交通运输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经讨论和表决,拟定了初评通过人员名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及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交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举报电话:0311-879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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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初评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初评通过人员材料

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