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实施党委委员联系督导党支部制度

学院党委委员每季度至少参加联系党支部1次活动,负责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上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指导与督促党支部日常政治学习与工作开展,深入党员群众了解思想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各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工作进度。

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应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设立党小组的,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需面向支部党员讲一次党课。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三、落实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教职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及相关办公室、教研室等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专业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和年度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本科生党支部要发挥支部党员作用,通过支部党员来指导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生党支部要组织指导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学生党员要主动参与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党建带团建、党建带班建。各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督促检查支部成员的学习情况。政治理论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

四、实施党支部活动考勤制度

党支部需详细记录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出勤情况,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党员应当提前向支部委员会请假,并应得到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党支部每半年应对支部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对于支部活动请假、未参加次数累计达1/2及以上的党员,党支部需加强教育引导,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要求其整改。党支部活动年度考勤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评优挂钩,累计参加党支部活动未达到2/3的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其他党内评先评优活动时不能评为优秀。

五、实施后进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对于缺乏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滑坡、参与支部活动消极懈怠的党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需要及时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尽可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情况严重者,党支部需及时上报学院党委,按照党内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六、实施党支部联系服务非党员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职责。联系广大师生,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了解师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工作;联系服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做好教育培养工作。教职工党支部要建立经常性联系所在教研室或办公室制度;本科生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学生班级或团支部工作制度;研究生党支部要建立党支部联系班级或团支部制度。所有党支部都要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经常性联系本支部所在教研室、年级、班级的非党员师生制度,党员应定期与非党员师生开展谈心和沟通,了解情况,帮助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