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职权名称

风险点

风险表现

风险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领导

1

议事决策制度执行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未建立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

3、党政联席会议不民主。

1、建立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建立和规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院长

书记

二级教代会制度

1、二级教代会制度不健全;

2、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不经过教代会。

1、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

2、规范执行二级教代会制度;

3、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参与学院管理监督的作用。

院长

 

各类专业委员会会议制度

1、根据个人意见选择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2、相关问题不经过或有选择性的通过相应专门委员会讨论决策。

1、按照教师治学、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院的各专门委员会;

2、各专门委员成员的确定需经过基层按规定条件推荐,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予以确定,并经公示;

3、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能运行,不得越权决定事情或不作为。

院长

2

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

1、未建立权力和信息公开制度;

2、权力运行过程不透明;

3、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不公开;

1、建立学院党政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书记

3

院务公开

院务公开

1、未建立权力和信息公开制度;

2、权力运行过程不透明;

3、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不公开;

4、院内权力行使缺乏监督机制,院工会教代会不健全,未能正常发挥监督职能。

1、建立学院党政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2、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院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院长

4

干部选拔、任用

系(实验室中心)主任、分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干部的选拔任用

1、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2、为特定人选制定干部任免条件;

3、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指定提拔、调整干部人选。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文件与规定;

2、坚持民主考核和集体决定的原则,不搞临时动议;

3、及时公开有关推荐、考核、公示、任免的程序和结果。

 

院团学组织、班团干的选拔使用

1、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

2、借机索要学生钱财礼品、接受宴请

3、私自更改民意测验结果。

1、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及时公布岗位、名额及招收条件;

3、建立量化考核体系。

行政副院长

5

 

党员组织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

1、讲人情、接受吃请,不坚持原则,忽视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

2、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具体的培养考察办法;

3、因人情等导致团内推优、发展对象确定等失真;

4、未严格审查党员发展材料;

5、未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要求;

6、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7、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不到位甚至缺位;

8、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工作不规范,忽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发展条件;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具体的培养考察办法;

3、坚持组织发展规定程序;

4、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5、坚持组织发展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

6、所用材料(含公示情况)报组织部审查;

7、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员教育和管理办法。

书记

6

 

评先评优评奖

推荐教职工校级及以上评先评优

1、在评选中讲人情、拉关系;

2、对材料未严格把关,造成所评选的个人或集体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1.认真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和范围;

2、严格评选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3、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及时公示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

 

学生评奖评优

1、在评选中讲人情、讲关系;

2、对材料未严格把关,造成所评选的个人或集体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工作中标准不一、主观臆断、弄虚作假。

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评奖评优相关文件;

2、严格评选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3、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及时公示评选结果。

行政副院长

7

人才引进

拟定进人计划

1、进人计划忽略了学校的整体要求或者没有全面考虑工作实际;

2、因人设计划。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现现状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院长

人才引进考核

1、考核过程走过场;

2、考核小组论证程序不民主。

1、规范人才引进制度和程序

2、保证民主、公平

决定最终人选

1、资格审查不严;

2、接受请托;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走过场。

1、严格审查材料;

2、规范进人程序:考核小组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学校批准程序。

8

职称评聘

职称评聘申报材料的审定

1、制定实施细则时因人设定条件而偏离学校规定;

2、审核时讲人情,把关不严,造成材料审核失真。

1、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2、严格对照条件审核申报材料。

院长

职称评聘业务水平考核

1、未成立职称考核组;

2、业务考核走过场,考核失真。

1、按时、按程序成立职称考核评议组,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2、考核评议组认真负责,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职称评聘推荐

1、推荐时讲人情,排序有失公平;

2、把关不严,造成学院考核失真;

3、未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1、严格依据材料排序推荐,保证公正公平;

2、严格学院考核把关,确保条件准确真实;

3、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9

各类考核考勤

各类(教学、科研、管理等)业绩考核

1、各类业绩考核审核计算不准确,未经教职工核对;

2、考核等级建议未经集体讨论审定并公示,可能引发教职工不满或投诉等问题。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业绩考核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计算审核教职工业绩要坚持原则,并经教职工核对。

2、考核等级须经集体讨论审定并公示后上报学校。

院长

日常考核

1、未按规定执行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未按规定执行对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校教职工请销假及考勤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行政副院长

10

教职工收入分配及各类酬金发放

教职工定级

1、没有或业务定档办法未经教代会通过;

2、业务定档相关办法执行不透明。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学院业务定档相关办法并经院教代会讨论通过;

2、严格执行相关办法,并在年度初步确定后公示。

院长

课酬等各类工作量酬金、补贴、福利发放

1、没有制定工作量考核办法或办法不合理;

2、工作量审核计算不准确,未经教职工核对;

3、考核结果建议未经集体讨论审定并公示,引发教职工不满或投诉等问题;

4、各类补贴、福利发放随意。

1、依据学校考核文件精神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经院教代会通过;

2、准确审核计算工作量,并经教职工核对;

3、考核结果建议提交集体讨论审定并公示;

4、对临时性的专项补贴、福利等,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分配结果需进行公示。

院长

11

创收管理

创收收入管理

1、创收事项不透明;

2、办班、培训等谈价存在问题;

3、各种创收资金未入财务账目;

4、收支账目、经费使用不透明、不合理、不规范。

1、依据学校各部门创收管理办法建立学院创收收支分配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2、收入全额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入帐,支出分配按规定执行;

3、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透明公开收支账目。

院长

12

各类项目评审推荐

各类教学、科研等项目及其成果奖励的评审推荐

1、在评选中讲人情、拉关系;

2、对材料未严格把关;

3、成果认定不能客观、科学;

4、各类评审送报违反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1、规范各类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审程序;

2、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

3、按有关规定,教师个人申请或各系部推荐,由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上报学校审批。

院长、教学副院长

13

采购管理

实验室建设立项

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审核把关不严,经费使用违规、缺乏监督等

1、严格执行国家、省厅、学校各项实验室建设的规章制度。

2、在实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请、论证、申报、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经费使用等具体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接受全面监督。

院长

教学科研实验设备采购

1、未坚持充分论证、公开招标和回避制度;

2. 验收和审查不细致,造成设备质量问题;

3. 接受投标、建设单位宴请及酬谢。

1、坚持充分论证、公开招标和回避制度;

2、严格、认真、细致落实验收和审查程序,避免造成设备质量问题;

3、严禁接受投标、代理单位、建设单位宴请及酬谢。

4、专人管理,登记入帐,使用人按学院规定办理手续领用;

5、在学校规定的资金额度和范围内采购。

院长

办公用品与设备的采购维修

1、采购维修不询价;

2、未按学校规定的单位采购;

3、采购维修手续不规范;

4、采购设备浪费等。

规范采购程序,要求2-3人经手、签字。

行政副院长

教材选用

1、征订非教学使用教材;

2、教师私人向学生推销教材;

3、在教材选用中收受贿赂、回扣等。

1、教材的选用要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

2、教材采购通过教务处教材中心招标进行;

3、加大对教材选用的审核。

教学副院长

学生活动用品采购

1、用品采购随意;

2、用品采购程序不规范。

1、根据实际奖励学生需求采购学生活动用品;

2、规范采购程序,要求2-3人经手、签字。

行政副院长

14

考试管理及试卷保密

考试管理

1、试题设计不合理;

2、没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监考徇私舞弊

4、在学生成绩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5、因人情或收受好处更改考试成绩。

6、未按规定进行成绩录入。

1、规范试题设计,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严格考场纪律;

3、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规范成绩认定和上报,杜绝漏洞。

 

教学副院长

试卷保密

1、试卷保管不严,在命题、审核印制过程中出现泄密;

2、碍于人情接受礼品等泄密试卷内容。

1、与试卷印刷点签订保密印刷合同;

2、规范试题传递程序,尽量减少试卷接触人员;

3、对必须接触试卷的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

4、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因人情关系私自泄露试卷。

教学副院长

15

研究生招生复试

招生复试

1、专业课命题泄密;

2、受人情等因素影响,在面试评分、导师安排等方面有失公正。

1、严格执行试卷保密相关规定;

2、对复试评分人员加强教育,提出要求;

3、对导师安排等及时公示。

院长

16

学位资格审核

审核毕业生学位资格

1、学生成绩、授予条件审核不严;

2、未按规定严格把关;

3、受人情等因素影响,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隐瞒不报。

4、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有违学术规范的行为,未按规定严格把关;

1、本着对学校和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

2、严格执行学校学位管理办法及最新管理规定;

院长(研究生)

教学副院长(本科生)

17

学生困难认定及资助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未如实反映被认定学生的困难与现实表现;

2、为被认定人隐瞒或编造相关材料,造成认定材料不真实。

1、认真执行国家、学校关于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2、合理确定标准,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3、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

4、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及时公示条件、程序和结果。

行政副院长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贫困生资助中弄虚作假、挪用扣发。

1、实行贫困生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贫困生经济来源及困难程度;

2、贫困生评定严格按照名额标准进行等级评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行政副院长

18

学生学籍处理及违纪处理

学籍处理

 

1、严格执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行政副院长

违纪处理

1、学生违纪私自掩盖、知情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借机索要财物,接受宴请,在处理中讲人情。

3、事件材料不完备、违纪处理意见提交不及时;

4、处理结果未及时通报本人等。

1、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事件材料交全、及时违纪处理意见提交;

3、学生违纪的处理意见和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及家长),并积极开导其改正错误。

行政副院长

19

各类经费管理和使用

党费收缴及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

1、未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2、未按规定建立党费使用检查报告制度;

3、违反党费开支范围,挪用、滥用党费。

1、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2、建立党费使用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3、建立年度党费使用情况公告制度,将党费使用管理列入党务公开范围。

书记

学校下拨的各类经费管理

1、经费审批管理混乱、无章可循;

2、经费开支随意、缺少控制与有效监督;

3、违反经费开支范围,挪用、滥用经费;

4、未按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检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公开预算;

2、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制度;

3、大额经费使用需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4、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控,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经费开支,接受监督,防止浪费;

5、建立并执行经费使用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院长

科研经费的使用

1、经费审批把关不严;

2、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3、挪作他用。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严格审批把关。

行政副院长

院工会会费及校工会下拨的经费的管理使用

1、经费使用随意;

2、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挪作他用。

1、严格按程序和《工会法》中相关规定进行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2、重大经费使用需经分工会委员讨论,并报同级院党委批准。

行政副院长

20

印章管理使用

院党委、院行政、院团委、院工会等公章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中未认真审核材料;

2、未按程序私自盖章、随意盖章,盖章无记录;

3、保管不善,遗失公章等。

1、严格审核,制定并规范印章使用的程序;

2、明确专人管理,权责严明。

分管领导

21

制度建设与执行

学院常规管理制度(人、财、物管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

1、未建立健全学院人、财、物管理各项制度或相关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

2、未建立健全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各项制度或相关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

3、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