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大党组〔2020〕22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 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冀组字〔2018〕10号),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整合以往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院系和师生制度

校级领导干部根据分工联系1-2个院系,结合联系院系实际情况,至少联系1个教师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名优秀青年教师、1名辅导员、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1名高层次人才,每周至少“面对面”接触学生1次。进一步加强与院系党组织联系,完善与师生党支部沟通,关注倾听师生心声,准确把握思想动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把“一岗双责”常态化落到实处。

(一)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院系党组织

校级领导干部根据分工情况联系1-2个院系,经常深入联系院系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院系工作例会,与联系院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谈话,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

1.对所联系院系的党组织整体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了解联系院系师生党支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党支部的示范导向作用。

2.定期听取联系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围绕院系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院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管理机制运转状况;认真听取院系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领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认真对待院系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院系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或提出指导意见,帮助院系理顺工作关系、优化工作环境、化解工作矛盾。如遇重大问题,学校领导可协调落实或提交学校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二)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党支部

1.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师生党支部活动,与师生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谈话,解决1个师生重点反应的问题。

2.深入师生党支部,了解掌握教学、管理、技术、科研一线的情况和问题,了解师生党支部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

3.深入贯彻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和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工作部署真正落实到师生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日常工作中去。

4.参加师生党支部活动,列席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发展大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总结师生党支部和党员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推动所联系党支部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5.与一线师生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师生党员出现的思想问题,为师生党员办实事。

(三)校级领导干部联系优秀青年教师

1.每人至少联系所联系院系1名优秀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优秀青年教师进行1次谈话,指导和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引导优秀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强化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帮助优秀青年教师解决在教学、科研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为青年教师排忧解难,引导和鼓励优秀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的各类集体活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通过谈心、听课等多种形式,了解优秀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听取他们对学校或院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四)校级领导干部联系辅导员

1.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院系的1-2名辅导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1次,每学期至少参加辅导员组织的班会1次。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注重对辅导员的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做好对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工作条件,加强培养培训,保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扎实开展。

3.有针对性地解决辅导员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指导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积极申报相关课题项目,参与科学研究,树立学习意识,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

(五)校级领导干部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每学期至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1次,每学期至少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组织的课堂教学等活动1次。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注重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做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工作条件,加强培养培训,保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扎实开展。

3.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指导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积极申报相关课题项目,参与科学研究,树立学习意识,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

4.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1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

(六)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1.联系分管和联系单位至少1名高层次人才,重点联系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 “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巨人计划”、省突出贡献技师、省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后备人才等。

2.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领。重视在高层次人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帮助和促进其政治成长进步。

3.经常关心关怀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在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注重帮助和协调解决课题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主动听取高层次人才对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作用,特别是对学校重大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人才人事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和院系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鼓励高层次人才为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积极献计献策。

二、处级领导干部联系院系和师生制度

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校领导的联系点;院系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至少联系1个教师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团支部、1个学生宿舍、1名青年教师、1名辅导员、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给所在联系点院系学生授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名困难学生或特殊少数民族学生和1名高层次人才。处级领导干部应真实掌握基层组织、个人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一)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师生党支部

1.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师生党支部活动,与师生党支部书记进行2次谈话,解决1个师生重点反应的问题。

2.处级领导干部每个月至少到所联系师生课堂,听1次专业课,根据实际情况每个月至少与师生联系1-2次。

3.不定期开展联系、交流活动,通过听课、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师生党员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

4.畅通沟通渠道,要经常与师生保持电话、短信或网上联系,确保师生有问题、有困难,随时都能联系上。

5.将师生反映的问题,向校领导及时汇报,讨论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

(二)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团支部

1.每学期至少参加团支部活动1次。参加所联系团支部的团日、课外活动等,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关心的普遍问题或典型问题,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的人生规划。

2.每学期至少为联系团支部举办讲座或座谈会1次。根据所联系团支部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为学生解疑答惑,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3.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微博、QQ、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掌握所联系团支部学生的奖、惩、贷、助等情况,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释疑解惑、沟通情感、化解矛盾。

(三)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宿舍

1.每学期至少深入学生宿舍2次,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做好重要政治敏感期、重大紧急事件突发期和重大改革政策出台期的学生思想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促进和保持学校大局稳定。

2.认真听取联系宿舍学生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建设、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疏导教育,提出解决困难与化解矛盾的建议和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及时了解所联系宿舍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帮助其解决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困难和困惑,及时疏导不健康心理,排解消除不稳定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四)处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

1.每月至少联系1次青年教师,听取青年教师在工作方面的问题,重视和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对新引进的青年教师,由院系领导干部指定一名党员学科带头人教师作为新引进青年教师的导师,新引进的青年教师一年内跟随导师完成不少于一门次课程的全程助理教学和学习工作,待培养考核通过后,方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3.要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将要承担或拟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定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计划,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授课技巧等各个教学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辅导青年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检查青年教师教案、课程进度和教学效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积极引导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学业导师或兼任辅导员,发挥青年教师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指导青年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和课程研究,参与所在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辅导学生开放性实验及各种创新创业实践大赛,强化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青年教师的创新精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研和教改素质水平。

6.帮助青年教师了解所在学科的建设与科研情况,合理建议并确定拟研究方向,加入学科团队,参加团队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研究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撰写科研论文等工作,进行科研能力培训,使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进入科研状态,融入科研团队,掌握科研方法,创造科研成果,开拓科研领域。

(五)处级领导干部联系辅导员

1.每季度至少同辅导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1次,认真听取反馈意见,加强对辅导员的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对于不同特点、不同年限、不同阶段的辅导员,予以分层关注、支持发展,注重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根据辅导员兴趣特长和工作需要,指导选择不同的发展路径,使他们术有专攻,为打造专家型辅导员奠定基础。

3.每学期至少参加辅导员组织的班会、参与学生的谈心以及党员发展、学业指导、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心理教育、文体活动、就业创业指导、社会实践等具体工作1次,了解辅导员的工作状况,给予指导、促进创新。

(六)处级领导干部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每学期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对面的交流不少于1次;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组织的课堂教学活动。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注重情感关注和人文关怀。

2.做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工作条件,加强培养培训,保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扎实开展。

3.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成长过程中的具体困难,指导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积极申报相关课题项目,参与科学研究,树立学习意识,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

(七)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

1.每学期至少同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深入谈心交流1次,要积极向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掌握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做困难学生和特殊少数民族学生的知心人。

2.针对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帮助困难学生分析问题成因,找准问题症结,共同研究对策,与困难学生共同商量制订改进计划和阶段目标,改进计划要切实可行,阶段目标要易于实现,最终达到解决困难学生问题的目的。

3.定期对改进计划和阶段目标进行评估,对困难学生落实计划和目标情况进行监督,对改进计划和阶段目标进行研判,必要时适当调整,认真反思,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4.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特殊少数民族学生群体在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上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创业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八)处级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

1.负责与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的日常联系,并做好与本单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的联系工作。

2.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联系对象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坚定联系对象“四个自信”,使联系对象树立“四个意识”。

3.定期向高层次人才通报政策形势,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学校建设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情况,对重大规划、重要计划、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情况等。通报一般采取传达学习、会议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定期情况通报,凝聚思想和行动共识。

三、强化工作实效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减少不必要的出访出差,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活动,把时间留在校园里,心思聚焦在办学治校中,精力花在立德树人上。

1.领导干部联系院系和师生工作是学校党委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和院系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领导干部联系院系和师生工作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帮助院系推动工作、解决难题过程中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情况向所联系院系的领导班子或相关人员反馈。

3.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虚心接受师生监督,努力推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4.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院系处级领导干部应主动与校级领导干部保持联系,并汇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院系工作。各院系在组织班子建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时,应主动邀请校领导参加。

5.要创新联系方式,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通过参加主题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文体竞赛等,拉近与学生距离,成为学生喜爱的人;通过作形势报告、座谈交流、开设讲座等,用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教育学生,成为为学为人的表率;通过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方式倾听学生诉求、疏导学生情绪,以“键对键”作为“面对面”的有益补充。

6.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基层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心声。对于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推广工作经验,交流好的工作方法。

7.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问题导向联系、情真意切联系、实实在在联系。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对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及时汇总分析、研究落实,把深入基层联系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作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领导小组。组长:杨绍普、龙奋杰;领导小组成员:彭文民、李晓华、王胜本、高波、李旭春、郭文武、冯文杰、王彦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成员:林治华、宋强、赵艳斌、杨博、任立新、王宏斌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联系制度。

2.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的落实。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的日常安排;党委宣传部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校领导给学生讲授思政课和形势理论课的安排和落实;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的提醒和相关服务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校领导联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的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落实;办公室其他人员协助做好工作。

3.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工作的落实。二级教学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联系方案的制定、组织和落实。机关、直属、离退、校产以及非教学院系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按分管校领导所联系院系分工开展联系师生工作,联系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协调二级教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制定方案后由干部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其他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二级教学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校领导联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做好联系点校领导和处级干部的联系对象安排工作,联系对象情况报告,便于联系工作的开展。

5.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与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联系共同做好联系工作,二级教学院系要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处级领导干部联系沟通,主动安排联系对象,包括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优秀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团支部和学生等工作。联系对象应相对稳定,避免工作不深入。

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系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人员安排,报党委组织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列入联系工作方案,处级领导干部的联系对象由组织安排各党委、党总支落实。

7.四方学院党委按照上述要求和安排,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联系办法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教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应在春季开学后2周内,上报联系点安排表。党委组织部根据安排制定联系方案,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联系工作。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2.各级领导干部应记录每次深入院系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年终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

3.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工作情况随年终考核报所在党委、党总支存档,由各党委党总支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体系。

4.对联系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作出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共石家庄铁道大学委员会领导干部联系学院(系)和师生制度(修订)》(铁大党组〔2018〕143号)同时废止。